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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三)建立城乡互动的农村职业教育新机制。各县、市、区职教中心要加强与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在招生、教学与培训等方面的帮扶与合作,为新农村建设培养一批实用人才。加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资源整合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将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办成县级职教中心的分校,使县级职教中心与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成为紧密的联合体。

  五、大力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企业行业发展职业教育

  (一)落实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时,必须注明职业资格要求。劳动保障、安全监督和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在办理用工备案手续时,要查验相关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对违反规定、随意招录未经职业教育或培训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对相关人员免费进行培训。

  (二)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发挥优势"原则,优先在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007年,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2010年高职学院及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都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全面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评价及证书颁发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取得省级及以上重点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县两级对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充实职业教育教科研力量。在市教学研究室设立职业成人教育研究科,切实加强职业教育管理和教育教学研究。

  (四)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的管理,建立信用等级评估制度,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大力促进并支持民办职业教育的发展。

  (五)依靠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的积极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行业组织利用其在资源、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企业可以联合举办职业技术院校,也可以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办学,积极推行"双元制"的办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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