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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7年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3、抓调研,抓政策,协调推进“四个一批”。各级规划建设部门要改变工作方式,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工作的着重点,深入基层,针对转变、提升、改善、迁建等不同类型村庄,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制定好进一步梯次推进“四个一批”的政策措施。加强横向协调,充分发挥省直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推进“四个一批”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按照省政府的部署,上半年完成 “协调推进‘四个一批’,因地制宜搞好新农村建设”的课题研究。
  4、深入开展“三下乡、五服务”活动,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做好新农村民居方案大奖赛、新农村公共建筑设计方案的征集和编印工作,在春秋两季继续开展送图送技术下乡活动,向农民无偿发放农村民居住宅、公共建筑等系列设计图集,加强对农村居民建房和文教卫体等公用事业场所建设的指导。建立健全村镇建设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的积极性,为村镇建设提供各项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其他工作安排
  (一)开展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确保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会同省地震局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会议;贯彻国务院新疆会议精神,制定我省加强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实施意见。二是开展农村民居抗震保安研究,强化农村民居防震保安的技术指导,把抗震设防以及农村综合防灾的要求作为村镇规划的重要内容。三是广泛宣传和加强技术指导,合理引导农民科学建房。
  (二)加强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保持和传承乡村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开展历史文化村镇资源普查,充分挖掘乡村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摸清我省古村落内历史街巷、传统民居、文物古迹的布局、规模和保存状况,对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整理。做好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的评选命名工作,科学指导各地编制好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规划,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三)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的监督管理。要严格按照村镇规划进行建设和管理,改事后查处为事前和事中监督,严格项目建设“一书两证”、“一书一证”制度,防止随意调整规划、违反规划行为的发生。规范村镇建筑市场管理,出台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工程质量、安全、监察、招投标、造价、墙改节能等工作向村镇延伸和覆盖。
  (四)加快推进村镇房屋权属登记试点工作。广泛调研,总结交流村镇房屋权属登记试点工作经验,完善相关制度,做好权属证书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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