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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质量安全、勘察设计、标准造价、抗震工作要点》的通知

  (七)切实加大对市政工程安全监督力度,完善市政工程监督工作程序,努力提高我省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
  (八)大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并完善农民工劳动安全保障机制。督导有关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农民工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后,能够得到及时合理的赔偿。
  (九)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对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充实调整工程质量监管内容,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方式
  (一)贯彻落实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并筹备召开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会议。
  (二)大力推动《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各项监管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确保建设工程检测质量。
  (三)积极探索开展分户验收、工程质量指数评价体系、工程质量保险和对有关责任主体实施差别化管理等课题的研究工作,并抓紧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建立不良行为记录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我省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水平。
  (四)结合当前建设部对建筑节能、玻璃幕墙等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五)进一步改进建设工程质量巡查方法,创新质量监督模式。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重点工程、开发区工程的质量监管,加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
  (六)健全和完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管理制度,规范全省的质量投诉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全省工程质量投诉处理体系建设,对投诉处理工作程序和方法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四、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增强标准定额的公共服务能力
  (一)筹备建立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人工单价定期调控制度,正确引导建设工程施工发包、承包双方在招投标时合理计算人工费,使我省建筑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二)贯彻落实《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加大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组织开展调研并积极和省物价局协调,制定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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