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冀建市[2007]17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扩权县(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07]12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应将调查表通过省统一制作的软件系统上报省建设厅,通过登录河北建设网(网址:www.hebjs.gov.cn)网上办公栏目,使用“河北省建筑业企业建造师和项目经理调查信息上报系统”进行填报(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311-88966089、88966189、88966896),不再从建设部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上填报。
二、企业在网上报送时,一定要认真填写每名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基本情况,全部填写完成核对无误后再上报。
三、企业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二份。一份由省建设厅按程序上报建设部,一份留省建设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