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着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以产业技术升级引领结构调整,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壮大重点骨干企业,提升工业竞争力。围绕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领域,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壮大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集团。推动大型骨干高技术企业与外围配套中小企业的分工合作,拉长产业链条,加快高技术产业发展。积极组织、鼓励、引导有条件的重点企业组建研发中心,力争列入省50户高成长性的企业全部建立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改造提升新型建材、造纸等传统产业,培育发展化纤纺织、医用卫材等特色产业。围绕我市产业结构升级的方向和重点,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市场形势的变化,重点储备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够带动产业升级和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重大项目,保证经济发展的后续能力。
(四)以加快产业聚集区建设为重点,着力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继续推进产业聚集区不小于3平方公里起步区的八大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配套建设教育、文化、卫生等服务设施。重点加快以G107新线及胡韦线为轴线的新郑产业发展轴建设,突出抓好桥北新区、小店工业园区和新乡经济开发区建设。大力推进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快培育聚集区优势产业发展,逐步形成重点突出、比较优势得以发挥的区域产业结构。优先发展中心城市和重点工业区,促进人口、产业和要素向聚集区集聚。在完善金融同城的情况下,强力推进通讯、电力、交通同城建设,促进区域资源共享、要素互动、协调发展。加强政策扶持,促进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全面提升。鼓励和支持实力较强的县(市)加快发展,加大对困难县的扶持力度。
(五)以节能降耗为重点,着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推进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规划方案的实施,做好我市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宣传和经验推广。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推动资源消耗重点行业、企业编制循环经济实施规划。全面实施十大节能工程,抓好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和绿色照明等节能项目的实施。着重做好重点用能领域和高耗能行业节能工作。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等节能新机制,引导节能工作市场化运作。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大对电力、水泥行业粉尘污染和造纸、印染行业废水污染等领域的治理力度。支持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工业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等先进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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