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7]2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全省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四日
2007年全省农村沼气建设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省农村沼气建设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宗旨,以建设生态家园、实现生态富民为目标,坚持“示范带动、全面发展、质量优先、服务至上、开拓创新、提高水平”的方针,突出抓好建池质量和技术服务,努力实现我省农村沼气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2007年全省新增农村户用沼气50万户,培训沼气工10000名,建设沼气服务站1500个;结合养殖业发展,大力推进农村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
二、工作进度
(一)启动阶段(1月1日-3月31日)。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技术培训和试点建设。通过召开会议和新闻媒体宣传,让沼气建设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沼气建设氛围。重点选择有一定基础条件和积极性的村、户开展试点示范建设,加强技术培训。此阶段完成目标任务的10%。
(二)实施阶段(4月1日-5月31日)。充分利用气温回升、少雨农闲这一沼气建设的黄金季节,抓紧时间,组织力量大力实施,掀起全省沼气建设高潮。此阶段要完成目标任务的60%。(三)完成阶段(6月1日-11月15日)。做好已建池的规范安装和使用,对照任务加大力度,高标准、严要求,按质按量完成扫尾工作。此阶段要完成目标任务的30%。
(四)验收阶段(11月15日-12月31日)。在各省辖市自查、整改、完善的基础上,全省统一组织年终考核验收,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发展沼气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切实加强对农村沼气建设的领导,建立健全农村沼气建设管理机构,切实做到有领导、有机构、有经费、有车辆、有目标奖惩,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主管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格局。发展改革、财政、农业、环保、建设、卫生、林业、水利、畜牧、扶贫开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严格按照下达的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展沼气巨大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普及沼气日常管理和维护知识,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