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会计诚信建设工作的要求
1、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会计工作的管理。组织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认真落实省、市加强会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要积极开展辖区内的会计诚信建设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把本地区会计诚信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应积极探索和建立会计诚信建设与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同时结合会计从业资格发证、注册等工作,研究建立和实施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各级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会计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制度,违法从事会计活动,特别是账外设账、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提供重大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使会计人员不愿作假、不敢做假、不能作假。同时,应积极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光荣、造假可耻”的氛围。
2、单位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依法领导、组织开展本单位的会计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的同时,应支持、鼓励会计人员积极参加各种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努力为会计人员创造诚信执业的良好环境,当好职业道德建设的带头人,全面提高本单位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会计信息质量、会计诚信情况与单位负责人的管理、奖惩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信息质量和诚信情况紧密相联的考核、评价、奖惩机制,着力抓好单位负责人法律责任的落实。
3、会计诚信是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广大会计人员在认真贯彻执行《
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同时,应积极投身于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活动之中,并密切联系实际,认真查找思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人人争做诚实守信的模范。
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真实、完整、客观、公正、及时地提供会计信息,是对会计人员的最基本要求,是社会赋予会计人员责无旁贷的义务。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加强会计制度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会计诚信建设,以“五个一”教育活动为切入点,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和会计诚信建设,增强会计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崇真求实的良好风尚,形成一个既有法律法规又有道德标准的健全完善的会计工作规范体系,开创具有良好秩序和高质量的会计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