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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淄博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

  (五)重视加强乡村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农村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要特别关注广大农村的食品安全问题,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图片、墙报、宣传资料等形式和途径,经常性地向农民提供食品安全的基本常识,传授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的科普技术,引导他们转变消费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组织发动广大农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消费维权活动,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的状况。
  四、主要措施
  (一)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淄博市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和“淄博食品安全网”,扩大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和传播渠道,使之成为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了解和获取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安全状况、安全知识的重要途径。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本地区食品安全明察暗访内部资料、问题食品曝光案例和有关材料、食品安全状况和形势;积极做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归集、分析和发布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发布平台,及时准确地公布监督检查、监测评估和风险预警等食品安全信息,为政府和监管部门提供基础信息服务,为社会公众开辟信息查询渠道。
  (二)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教育功能。各类新闻媒体要把食品安全宣传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充分发挥其社会影响力。广播电视部门和各新闻网站要开辟食品安全专题节目或栏目,及时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分析和追踪报道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要定期播放或刊登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引导公众提高食品安全消费意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新闻媒体提供食品安全信息和监管工作情况,大力支持和协助媒体搞好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力量。各类食品相关的行业协会、学术团体、专业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利用各自的优势和特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青年志愿者组织要将食品安全宣传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食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和其他专业性组织,要根据行业特点和专业特色,通过制订行业规范,组织业务培训活动,加强对食品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业自律。利用举办科普节、美食节等时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题讲座,传授食品科普知识。消费者协会要把食品安全消费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开展维权活动,帮助消费者掌握识伪劣、防欺诈的常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认真组织好重大节庆期间的宣传教育活动。重要节庆活动、传统节日和旅游“黄金周”等期间,是群众食品消费的旺季和食品安全问题的多发期,也是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最佳时机。市、区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及各类活动主办单位要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公众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每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组织食品安全消费维权活动,形成主题鲜明、面向全民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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