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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洛阳理工学院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洛阳理工学院实施意见的通知
(豫政〔2007〕3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洛阳理工学院的实施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建立洛阳理工学院的实施意见

(省教育厅 二○○七年四月八日)

  接《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洛阳理工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07〕58号),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和洛阳大学合并建立洛阳理工学院,同时撤销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洛阳大学的建制。现就建立洛阳理工学院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办学与管理体制

  洛阳理工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7500人。首批开设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工商管理和汉语言文学6个本科专业。学校本科专业的增设问题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洛阳理工学院实行“省市(洛阳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内部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原2所学校在校生的培养层次、类别、专业、学制等保持不变,毕业时按新校名发放毕业证书。从2007年起,各类招生和就业活动均以新学校名义进行。

  二、合并建立洛阳理工学院的总体要求

  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核心,按照“实质合并、平稳过渡、改革创新、促进发展”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合并建立工作。

  (一)进行实质性合并。洛阳理工学院建立后,要在人事、财务、教学、科研、基建等方面尽快实现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做到一套机构、一套班子和一套制度。要优化教育教学资源配置,尽快在学科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校园建设方面发挥合并的优势,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增强学校发展的实力与后劲。

  (二)积极深化改革。着力推进学校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建立统一、精简、高效的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要转变教育观念和办学理念,对学校发展进行科学定位,认真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加强学科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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