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区(市)县健康教育所的功能,使之成为当地健康教育的技术核心;巩固并发展我市现有健康教育阵地,提高社区(乡村)医生开展健康教育的技能;加强公众健康教育,增强市民的疫病防范意识、公共卫生意识和自觉参与的责任意识。
(三)农村卫生工作。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制定市、县《农村卫生发展规划》,用规划统揽农村卫生工作,完善农村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执法三大体系。在2008年以前,建立起以县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为载体的完善的农村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立起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为载体的有效的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形成市卫生监督机构、区(市)县卫生监督机构、县(市)卫生监督机构在乡镇的派出机构组成的完善的农村三级卫生监督网络。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风格、统一标识、统一设备配置“五统一”的标准,在全市所有建制乡镇建设乡镇公立卫生院,配齐农村卫生机构必备设施、设备,做好农村医疗机构的医疗垃圾及废水处理设施等配套建设,2007年全面完成224所乡镇公立卫生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标识、统一格调和规范化、信息化原则,开展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2007年全面完成全市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工作,力争2009年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镇公立卫生院,大病不出县”的农村就医新格局。
积极探索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新思路,采取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医疗、双向转诊、学科建设等方式对受援医疗机构进行扶持。市级医疗机构要继续做好支持县级综合医院和30个重点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各区(市)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分别按照当地实际情况,与乡镇公立卫生院结成帮扶对子,形成重点帮扶与层层帮扶相结合的城市支援农村卫生新格局。
(四)城市卫生工作。依托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打造以医疗、养生、康复为特色的中医药医疗中心;依托市二医院,打造以皮肤、烧伤整形为特色的医疗中心;依托市三医院,打造以心血管、器官移植、眼科、骨关节疾病为特色的医疗中心;依托成铁中心医院,打造以创伤急救和骨科疾病为特色的医疗中心;启动市六医院迁建工程,打造以微创、肝胆外科、眼科、肿瘤防治及老年康复为特色的医疗中心,力争建成5个在中西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医疗中心。积极创造条件,尽快促成国际医院落户成都。积极支持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在蓉部、省级医疗机构做大做强,进一步扩大其在全国的知名度。
充分利用社区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存量,调整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中心城区全部乡镇卫生院、其余区(市)县城镇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区级医疗机构整体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120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个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省级示范区。加快全科人才队伍建设,对全科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各专业全科转岗培训率达到90%,全科医师培训率达90%以上。建立健全社区卫生质量管理体系,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率不低于80%。配合劳动保障、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城市贫困人群的医疗救助工作和残疾康复保健工作,当好社区居民基本医疗“守门人”。要按照“八统一”标准,继续抓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中心城区要在2007年底前完成,二、三圈层的区(市)县要在2008年底前完成,有条件的区(市)县要尽快建成全国和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要抓好信息网络建设,建成覆盖中心城市社区卫生数字化信息系统。抓好对口支援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长效工作机制和双向转诊机制。要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实现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六位一体”服务,逐步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就医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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