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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卫生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四、“十一五”期间卫生工作主要任务
  (一)重大卫生建设项目工作。通过成都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迁建工程、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工程、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迁建工程、成都市妇女儿童医学中心项目、成都市传统医学中心项目、成都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项目等卫生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整合并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完善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县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县级医院、疾病控制、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机构房屋、设备的建设配套工作,充分发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中的龙头作用。整合县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资源,各区(市)县要建好1所县级综合医院;适时启动农村精神病医院整合建设工作。实施农村乡镇公立卫生院和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新建一所国际医院,配备适应国际化管理的医务人才,满足市民多样化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二)公共卫生工作。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疫情监测网络,重点增强疾病预防系统的监测能力、预警能力和预防控制能力。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疫情监测网络,能够承担国家确定的疾病预防控制基本职能。依法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以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霍乱等重大疾病为重点,强化疫情预测预警和报告制度,落实干预和防控措施,努力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市)县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在所辖区域内统一执行卫生监督管理职能,科学配置人员、经费、装备,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建立执法监督稽查队伍,建立和完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系列配套制度,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加强农村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在乡镇(街道)建立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完善基层卫生执法监督管理网络,实现经常性卫生监督管理重心下移,切实改变农村地区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薄弱的状况。
  建立和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重点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医疗急救体系,不断提升我市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急救队伍和一个组织严密的急救网络,根据急救半径和成都市实际科学布点,完善紧急救援中心功能。进一步建立健全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建立高效的应急指挥决策系统,提高应急指挥协调能力,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有力、协调良好、控制有效。制定和完善各种预案,并做好预案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工作的科学性。建立卫生应急处置专用资金制度,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建立“产科质量管理中心”、“妇幼保健信息管理中心”、“妇幼保健继续教育培训中心”,严格控制产科机构、人员和技术的准入,压缩产科执业机构,提高产科质量,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健全信息检测系统,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监测和监管;巩固和发展妇幼保健网络,培养和造就一支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技术全面的妇幼保健队伍。全市产科执业资格控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卫生院,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西南地区一流的、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的全市妇幼保健网络体系和监测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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