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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
(穗文〔2007〕9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落实并每季度将落实情况反馈给市委办公厅。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

  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广州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穗字〔2006〕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针对新形势下我市和谐社会建设需要突破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从大社会着眼,从小社会入手,提出了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加强社会管理等一系列重要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对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参照中央和省委的做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贯彻实施《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重要举措项目及分工

  根据《实施意见》,由市直有关单位组织贯彻实施的重要举措共65项,分工如下(列在首位的负责单位为牵头单位,其后为主要参加单位)。

  1.关于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邬毅敏同志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经贸委、市知识产权局、市交委、市农业局、市信息办组织实施)

  2.关于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中心镇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心镇管理体制。(张桂芳、陈国同志负责,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经贸委、市编办、市农业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公路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法制办组织实施)

  3.关于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邬毅敏同志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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