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陕卫办疾发[2007]64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厅直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07年“五·一”黄金周期间卫生应急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迅速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卫生部应急办公室 “关于加强2007年五·一旅游黄金周期间卫生应急工作的函”(卫应急处理便函[2007]42号)要求,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五·一”期间卫生保障和卫生应急工作,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卫生保障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作为节日期间卫生工作的中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统一指挥,有效协调,快速应对,规范处置、确保各项卫生保障与卫生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二、充分准备,及时应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陕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理和卫生救援各项技术、人员、物资的准备工作。特别要加强传染病、食物中毒以及大型集会、游园活动引发的群体性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救治准备工作。
三、加强沟通,密切协作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旅游、交通、农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卫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掌握节日涉及公共卫生安全的相关情况。
四、加强值班,密切监测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要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卫生应急值班,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确保信息畅通。加强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信息的报告管理,密切监测“五·一”期间传染病疫情动态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趋势。一旦发现不明原因肺炎或疑似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SARS、鼠疫等重大疫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主动向相关部门通报,并采取有力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五、加强管理,依法监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履行职责,依法加强卫生监督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要组织检查机场、车站、旅游景点等人群集中场所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和食品、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可能存在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