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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川府办发电[2007]3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

  “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切实做好我省“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增强做好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强化行政领导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五一”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并制订严密的防范应急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以学校、医院、居民区、车站、商场、宾馆、娱乐场所、体育场馆、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广播、电视、银行、供水、供电、供气等重要部位以及交通、铁路、矿山、化工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周密防范,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并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落实措施,强化重点场所、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要切实抓好公共场所安全。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五一”节日期间城乡居民出行大量增加、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人员增多的特点,把做好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全面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文化娱乐、宾馆饭店、医院、学校、车站、码头、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做好大型公众聚集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妥善制订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加强对各种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制订合理的人群疏散等应急预案,妥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发生拥堵、踩踏等事件。

  二要切实抓好旅游安全。旅游、质监等部门要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和设备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加强维护和管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对带有危险性的登山、探险、漂流等旅游项目要制订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旅游、气象等部门要加强重点旅游景点天气情况、游客数量、交通住宿等相关信息及境外旅游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引导游客合理选择旅游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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