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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07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6月19日 实施日期:2009年6月19日)宣布失效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07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办发[2007]33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2007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成都市2007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07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新”突破年。全市应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继续把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作为服务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提升我市应急管理总体水平的重要突破口。总体思路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完善体制,健全机制;建设队伍,提高素质;搞好演练,宣传群众”,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实现“新三最”奋斗目标,构建和谐成都做出积极的贡献。
  2007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优化应急值守工作流程,强化平战结合的应急值守能力建设
  (一)规范日常应急值守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值守制度,明确岗位职责,适应新形势、新机构、新职能的要求,不断提高对应急值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平战结合的工作水平。
  (二)完善应急值守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流程。在总结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完善指挥平台同应急现场之间的配合机制。
  (三)加强对全市应急值守的指导、督促和检查。采取电话查班和到各单位现场探访等多种形式,检查各单位应急值守情况,不断强化值守工作,完善畅通迅捷的通讯联络保障体系。
  二、稳步推进应急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城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四)加强应急管理各关键环节联系。应急机制涵盖了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关键环节。要把日常应急值守工作、处置工作、事后调查评估与恢复有机结合起来。
  (五)提高预测预警技术水平和信息处理能力。建立完整的四色预警体系,形成规范的预警信息发布、更改和解除程序,不断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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