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加强农村家庭赡养工作。加强子女履行赡养老人责任和义务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家庭赡养功能。《家庭赡养协议书》要做到应签必签。对家庭赡养纠纷要做到有纠纷必须调解,凡调解必须有成效。
三、加强老年文化教育工作
(一)加强老年教育工作。整合社区各类教育资源,深化社区老年教育工作。大力发展农村老年健康教育,帮助农村老年人增长保健和疾病预防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创建示范老年大学(学校)活动为契机,实现市、区(市)县两级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全部达标,乡镇(街道)老年学校50%达标。
(二)加强老年活动场所建设。按照“就近方便、设施配套、管理规范、内容丰富”的要求,加强乡镇(街道)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将村(社区)老年活动室的建设工作,纳入村(社区)“惠民行动”中,并作为对村长(主任)年度工作绩效考评的内容。
(三)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广泛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探索老年艺术节的延伸和发展工作,抓好老年文艺进社区活动。办好成都市第六届老年艺术节和第三届老年人运动会。
四、加强宣传、维权、创建工作
(一)加强尊老敬老宣传教育。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增强全民敬老意识。加强老龄工作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对敬老优待、“阳光助老”、老年维权、农村家庭赡养、社区居家养老和重阳节、艺术节等活动的宣传,及时反映全市老龄工作情况。
(二)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执行、监督力度。巩固老年维权示范岗创建工作成果。各级公安、司法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三)抓好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青羊、金牛、武侯、成华、龙泉驿、新都、温江、都江堰、彭州、邛崃、大邑、新津等12个区(市)县要对照《四川省第二轮敬老模范县(市、区)检查验收标准》,对创建省级敬老模范县(市、区)的各项工作进行梳理,查漏补缺,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武侯区要积极开展争创全国敬老模范县(市、区)工作。其余区(市)县要继续开展创建市级敬老模范乡镇(街道)工作。各地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