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促进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意见的实施意见
(渝府发〔2007〕1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西部开发办等六部门《
关于印发促进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西办经〔2006〕15号)精神,促进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认识,明确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促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转化,是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的重要任务,对于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三大经济区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指导思想。紧紧抓住国家促进西部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机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市场导向,加强政府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加强6大特色优势产业重点项目对接,用好用足国家政策,发挥比较优势,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合理布局,推动形成资源节约型增长方式。
(二)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能源及化工、重要矿产开发及加工、特色农牧业及加工、重大装备制造、高技术产业和旅游产业6大特色优势产业得到较快发展,产业集中度明显提升;北部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寿化工园区、西永微电子工业园和特色工业园区为主体的园区经济架构大体形成,长江上游现代产业基地基本建成;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核心竞争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
(三)发展重点。按照国家确定的6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思路,从我市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出发,结合“十一五”规划的实施,确定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重点。
能源及化学工业。充分利用水力、煤炭、天然气等能源资源和核工业基础,加快电力建设和煤炭、天然气资源开发,积极推进核电工程;大力发展天然气化工、盐化工、化肥和精细化工,推进乙烯下游产品链建设;加强渝黔合作,积极发展煤化工;大力发展PTA、聚酯及下游产品链。
重要矿产开发及加工业。建设大型氧化铝项目,完善铝产业链条,发展铝精深加工,打造中国铝加工之都,建设国内重要的铝业基地;依托现有钢铁工业基础,重组提升、优化布局,努力建设精品钢材基地;着力开发锰系列高附加值产品,加大镁、钡资源勘探力度;按照硅矿-工业硅-硅微粉-多晶硅及单晶硅产业链模式,发展硅深加工业及光伏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