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建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修改建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07]127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建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南政综〔2007〕3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建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106.8385公顷土地(其中耕地15.244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建阳市及童游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