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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组织方案的通知
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包括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两部分。
(一)综合法律知识考试
考试主要内容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必需掌握的基础法律知识。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以及下列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
9.《
福建省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
10.《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若干规定
》;
11.《
福建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
12.《
福建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与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
13.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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