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年检免审申报认定办法[失效]


  第十六条 被认定的年检免审企业应于每年年检期间,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免审企业证书(复印件)、年检报告书等材料。
  年检免审企业经营范围涉及食品和药品生产、经营的企业,还应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前置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第十七条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设立“绿色通道”,对年检免审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免除审查程序,直接在其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

  第十八条 年检免审企业的分支机构仍按照《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要求参加年检。

  第十九条 经认定的年检免审企业在免审期届满后,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继续申报年检免审。

  第二十条 经认定的年检免审企业在免审期间,其相关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或者在免审期间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违法行为的,认定机关一经发现,应取消其年检免审资格,收回年检免审企业证书,并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 被登记机关取消年检免审资格的企业,在三年内不得再申报年检免审。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法人,但从事各类运输、爆破、采矿、生产销售爆炸物品等涉及公共安全行业的企业,不纳入年检免审申报认定范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企业年检免审申报审批表


┌────────┬─────────────────┬──────┬──────┐
│  企业名称  │                 │ 申报等级 │      │
│  (公章)  │                 │      │      │
├────────┼─────────────────┼──────┼──────┤
│  经营范围  │                 │营业执照注册│      │
│        │                 │   号   │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
│        │                 │      │      │
│        │                 ├──────┼──────┤
│        │                 │注册资本(金│      │
│        │                 │   )   │      │
│        │                 ├──────┼──────┤
│        │                 │ 成立时间 │      │
│        │                 │      │      │
│        │                 ├──────┼──────┤
│        │                 │银行信用等级│      │
│        │                 │      │      │
├────────┼─────────────────┼──────┼──────┤
│  住  所  │                 │  联系人  │      │
│        │                 │      │      │
│        │                 ├──────┼──────┤
│        │                 │ 联系电话 │      │
│        │                 │      │      │
├────────┼─────────────────┴──────┴──────┤
│  企业情况  │                               │
│  简  介  │                               │
│        │                               │
│        │                               │
│        │                               │
├────────┼───────────────────────────────┤
│获得驰(著)名商标│                               │
│、知名字号、守合│                               │
│同重信用企业或其│                               │
│他荣誉、表彰情况│                               │
│(此项必填)  │                               │
├────────┴───────────────────────────────┤
│               以下内容由认定机关填写               │
├────────┬───────────────────────────────┤
│ 年检机构意见 │                               │
│        │                               │
│        │                               │
├────────┼───────────────────────────────┤
│信用信息机构意见│                               │
│        │                               │
│        │                               │
├────────┼───────────────────────────────┤
│ 分管局长意见 │                               │
│        │                               │
│        │                               │
└────────┴───────────────────────────────┘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