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006年,我市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控制指标,为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是重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止;二是下半年建筑安全事故有抬头趋势;三是中心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未能按规划方案落实搬迁工作,给城市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留下了重大隐患。特别是从去年12月28日至今年1月6日的短短10天内,我市就连续发生了7起工矿、商贸和建筑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1人死亡、10人受伤。面对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二)完善考核体系,扩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覆盖面。
要进一步做好责任考核的完善和扩面工作。一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规范责任考核。要加快出台《广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颁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走向规范化、法制化。二是扩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范围,强化责任考核。今年新增加市经贸委、工商局、环保局、国资委、公路局、地铁总公司等6个考核单位。同时,对政府和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能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评,以促进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对考评达标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表彰。
(三)加大基层和基础工作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要坚持安全发展原则,大力推进各项建设。一要大力加强镇(街)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二要继续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三要加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市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要进一步加强公共安全设施、应急救援体系、安全生产执法装备和信息监管系统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科研开发与推广应用。
(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
要继续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加强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二是加强对城中村、出租屋的消防安全根治;三是继续开展对“三小”场所的专项根治;四是开展电气设备专项根治。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列为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依法申请政府挂牌督办。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危及公共安全而又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决不能让火灾隐患影响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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