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尽快完成“村村通”卫星接收机的“模改数”工作
2007年要完成已建“村村通”卫星接收机的“模改数”工作。广电总局计划今年下半年关闭模拟卫星转发器。根据这一技术转变,我省2003年以前已建的2780个村使用的模拟卫星接收小前端必须在今年更换为数字卫星接收机,原则上主要改为采用“村锅”直接接收,不再对小前端进行数字化改造。
(三)分级推进广播电视高山发射台站改造
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是政府提供的广电公共服务内容。全省现有县级以上广播电视高山传输发射台站主要承担传输和转播中央、省、设区市和县(市)四级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当地的任务,属于新时期“村村通”工作和构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级广电部门要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的部署,在省广电局指导和组织下,做好转播中央台节目的高山发射台站改造。
省、市、县三级无线覆盖要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分布实施,通过整合资源、共用设施,降低成本。在对转播中央台节目的高山台站改造的同时,为转播省市县三级广播电视节目的高山台站改造做好衔接准备工作。更新改造工作与“村村通”建设工程同步安排,分三年完成(2007~2009年),2010年进行扫尾和验收。
(四)分级承担落实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经费
1.“村村通”工程建设经费。分四年安排,按照采用“村锅”技术方式的标准进行补助,经费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自行筹集解决。省级补助建设经费9200万元,具体由省广电局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下达,并具体由省广电局按照进度安排。不足部分由所在设区市负责解决。
2.已建“村村通”小前端模拟卫星接收机的改造建设经费安排另行确定。
3.发射省级广播电视节目的发射台站更新改造经费由省广电集团负责落实,按进度拨付省广电局,由省广电局结合中央无线覆盖工程统一组织实施。
4.市、县分别负责解决转播本级广播电视节目的高山发射台站的设备更新改造资金。
5.运行经费。落实和保证运行维护经费是建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保障。根据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的要求和分级负责资金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落实经费筹集工作。
(1)已建的“村村通”部分,只对各地采用无线数字覆盖村、采用数字卫星接收小前端以及“模改数”村的运行维护经费给予适当补助。新建的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维护运行经费按照工程进度安排。省级为主负担电费,省财政厅每年安排400万元。电费不足部分和有关维护人员补助经费、设备维修经费等由设区市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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