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以政府为主导的总体任务和职责分工
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形成在政府领导下,广电、发改委、财政部门紧密配合、统一协调,广电部门为主实施的工作机制。要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同时要逐步提高对农村广播电视节目质量。
“十一五”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总体任务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完成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任务;二是完成已建的“村村通”卫星接收小前端“模改数”;三是建设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无线覆盖体系,通过改造高山发射台站,使广大农民群众能够无偿收听收看到包括中央第一套广播节目、中央第一套和第七套电视节目、省第一套广播和第一套电视节目、设区市第一套广播和第一套电视节目、县级广播节目在内的四套以上无线广播节目和四套以上无线电视节目;四是建立和完善农村广播电视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同时,各级广电部门要进一步办好对农村广播电视节目,逐步增加节目播出的时间,提高节目制作质量,加强与科技、教育、司法、文化、卫生、体育、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部门的合作,不断丰富节目资源,增加科技兴农、法律知识、卫生防疫、文化娱乐等服务。
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我省上述四个方面工作的资金按照以下原则分解落实:一是“村村通”和“模改数”建设资金由省、市两级政府负责;二是省、市、县三级政府分别负责解决转播本级广播电视节目的高山发射台站改造和运行维护资金;三是“村村通”运行维护经费省、市两级政府分别承担。各级各部门要细化责任,狠抓落实。
三、全面落实我省新时期“村村通”工作任务
(一)按计划积极推进20户以上自然村“村村通”的建设
1.经汇总各设区市的核查数据,并报国家有关部门,全省共有9732个20户以上自然村、83个新通电行政村的“村村通”任务,共计9815个村、总户数41?6万户。计划集中三年完成。2006年主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2007年完成3000个;2008年完成5000个;2009年完成1815个;2010年进行扫尾和验收。
2.各级广电部门要坚持“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可行,保证长效”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并报省广播电视局备案。原则上,返盲的行政村、新通电的行政村和20户以上的自然村有条件的采用光纤联网,其他采用共用卫星天线系统(“村锅”)方式进行建设,不再采用卫星接收小前端;已经采用无线数字电视覆盖方式的地区,在规范的功率、频率范围内可因地制宜继续延伸,对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地面数字标准的,应及时进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