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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估结果的通报

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估结果的通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了进一步促进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机关工作水平,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继续组织开展了200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评估工作。
  评估范围为49家市政府部门和19家区县政府,其中市社会服务局和市海洋局首次纳入评估范围。评估指标由基础工作(30%)、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12%)、年度重点工作(22%)、其他(13%)五方面组成,最高得分为100分,其中自评占64%,7家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评估占36%。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评估中,市发展改革委占3.1%,市监察委占21.8%,市信息委占26.5%,市政府法制办占6.4%,市保密局占12.5%,市档案局占9.4%,“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占20.3%。市教委等15家市政府部门还对所属区、县条线部门开展评估,并将评估得分计入各区、县总分。评估工作分为自评、重点评估、核查三个阶段,于2006年3月底形成评估结果。
  在2006年度评估中,市政府部门平均得分为79.5分,有16个部门得分高于平均分;区县政府平均得分为105.87分,有10个政府得分高于平均分。市教委等10个市政府部门,静安区等5个区县政府分别在市政府部门和区县政府中位于前10名和前5名(详见附件)。
  2006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以下四方面的特点:
  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各政府机关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对公开内容作了进一步深化,城市规划、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乡镇公共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得到进一步的公开。截至2006年底,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8万条,比上年增加4.88万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8万件,申请满足率为79.4%。各政府机关较好地执行了《上海市政府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加强了对信息公开属性的分类界定工作。同时,各政府机关积极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处理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提高了申请处理的工作效率规范了申请处理工作。
  二、部门之间工作水平的不平衡性逐步缩小。在区县政府中,相对于2005年度中心城区工作水平整体领先的情况, 2006年郊区的政府信息工作水平有一定的提高,闵行和南汇两个区县政府位于前五名。在市政府部门中,受业务特点、工作重视程度、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等因素影响,工作水平的不平衡性依然存在,但相对于2005年,不平衡也得到了一定的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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