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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07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狠抓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社会救助、养老机构等管理中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紧紧围绕重点评议检查组反馈中提出的4大类14个问题落实整改,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在婚姻登记方面要着重在服务窗口的统一和规范上下功夫,积极推进落实“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倡导婚姻健康检查。同时,加强对婚介机构监管,坚决查处欺诈行为。在殡葬管理方面重点在打击非法一条龙和规范殡仪服务收费上做文章,认真落实殡仪服务“三书制度”,严格操作规程,杜绝各类责任事故发生。同时,要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坚决查处乱葬乱埋,倡导移风易俗。在社会救助方面要强化基层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政策培训,提高救助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在养老服务方面要在继续加快建设同时,加强对养老机构(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的监管,推进标准化建设。

  着力加强民政干部、职工队伍的作风建设。针对2006年市政风行风重点评议和测评中反映的部分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服务质量不高等情况,加强教育和培训,严格工作纪律,加强责任过错追究。

  六、建立政风行风投诉核查处理机制,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信访投诉

  根据市纠风办《关于建立上海市“政风行风热线”的通知》的要求,对群众的信访投诉要有诉必受、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对比较简单的投诉(咨询)应在一周内处理完毕,并向投诉人答复,同时向栏目组反馈;对比较复杂的投诉,可适当延长,但应向投诉人作出解释,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对典型和热点问题的处理电台将进行追踪采访。为此,要高度重视群众的投诉,不断建立和完善信访投诉调查、处理、反馈机制,认真处理群众投诉,提高投诉处理的办结时效。要通过处理信访投诉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切实整改。受理投诉的有关情况市局将定期进行通报。

  七、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确保今年政风行风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行风建设工作的自觉性。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纠风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纠风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不良作风,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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