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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07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07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民监发[2007]3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市社团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市政府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现将《2007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2007年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要点

  2007年民政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贯彻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市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第十二次上海市民政会议的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继续深化民主评议行风和专项治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努力为上海民政的新一轮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证。

  一、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和行业规范,着力从源头上构建杜绝和遏制不正之风的工作机制

  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注重政风行风建设制度的建立和规范,结合上海民政工作的实际,先后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岗位职责和行业规范文件。通过重点评议和明察暗访发现,目前仍有一些单位和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不够明确,工作程序不够规范,并引发了群众对服务工作的不满和投诉。各区县民政局、有关业务处室和基层窗口单位,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着力从源头上构建杜绝和遏制不正之风的工作机制,要注重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理念,转化为具体的制度规定,特别是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尽快制订和及时完善行业规范岗位责任和工作流程方面的规章制度,使行风建设寓于管理制度规范之中,使民政系统的每一项业务、每一个服务项目都能规范运作、规范操作、规范服务,以制度保证为民、务实、清廉。

  二、做好迎接市政风行风测评员对民政部门的政风行风测评工作

  今年,民政部门仍被列入29个政府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测评范围之一,接受“普遍测”,不接受“重点评”,并且政风行风测评的内容增加了“守信践约”和“2006年问题整改情况”两项测评内容。各级民政部门、窗口单位要慎终如始、自我加压,防止消极、松懈的思路情绪,保持去年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态势。要全面了解测评方法调整情况,把握今年全市政风行风测评工作的总体要求,特别是要落实市政风行风测评手册中有关民政部门履行职责、清正廉洁等八项测评项目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要加强与区县纠风办的协调和沟通,经常向纠风办和监督员介绍和汇报所在区县民政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深入街道、乡镇主动征求对民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意见。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政工作宣传,尤其是测评期间,民政各所属窗口单位要充分利用横幅、板报、图片、信息刊物等形式加强宣传,努力营造浓厚和良好的政风行风建设氛围,主动赢得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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