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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度市政府系统目标管理年终考评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县级干部6名);市统计局(县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4名);市发展改革委(县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4名);市财政局(县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5名);市劳动保障局(县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4名);市旅游局(县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4名);市民政局(县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4名);市林业局(县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4名);市环保局(县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5名);市人事局(市编办)(县级干部2名,科级干部4名);市扶贫办(县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5名);市安监局(县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5名);市中小企业服务局(科级干部6名);市政府法制办(干部6名)。上述单位将抽调人员名单于2007年1月15日前报市政府目标办。
  2.检查组的分组情况及检查范围(见附件)
  3.检查组重点检查考核的内容
  (1)对县(市、区)考核认定的主要目标是: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前期项目;旅游工作目标(市旅游局负责提出具体考核方案);扶贫工作目标(市扶贫办负责提出具体考核方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目标(市民政局负责提出具体考核方案);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发放、城镇登记失业率、养老失业医疗金统筹额、新增就业岗位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等目标(市劳动保障局负责提出具体考核方案);依法安排教育经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得到保障目标和减轻农民负担目标(市财政局负责提出具体考核方案);环境保护目标(市环保局负责提出具体考核方案);机构改革和编制工作目标(市编办负责提出具体考核方案);造林绿化和其它林业生产目标(市林业局负责提出具体考核方案);安全生产目标(市安监局负责提出具体考核方案);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市政府法制办提出具体考核方案);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目标。
  上述标明有关部门提出考核方案的,相关部门务必于2007年1月15日前将考核方案25份报市政府目标办。考核方案要求简便易行、便于操作,内容包括考核的范围、内容和计分办法等。
  检查组重点考核内容以外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由于年终数据还没有确定,检查组暂不考核,市政府目标办将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年终统计数据予以考核认定。
  (2)对市政府部门考核认定的主要目标:按照市政府三政〔2006〕22号文件下达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与本职工作责任目标》逐项进行考核认定。对纳入统计制度的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以统计部门年底确定的统计数据为依据考核认定;养老、失业、医疗保险金统筹额以市劳动保障局统一提供的数据为依据考核认定。
  4.检查考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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