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粮食局关于继续保留本市临时粮油帮困措施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粮食局关于继续保留本市临时粮油帮困措施的通知
(沪民救发[2007]27号)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粮食局:
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帮困粮油供应卡临时性调整的折算价值,从2007年4月份起,继续按《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粮食局关于对本市帮困粮油供应卡(绿卡)折算价值临时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民救发[2007]2号)规定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