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路交通安全
1.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打击非法载客,深入治理超载超限。
2.加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杜绝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非法载客、行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3.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进一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和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隐患,推进重点车辆安装行驶记录仪,加强安全监控。
4.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等活动和“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宣教工程,针对重点人群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5.严格车站、码头安全检查,深化渡口渡船专项整治,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
1.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搞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对液氯、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运输实行严格监控,重点打击超载,防范翻车泄漏事故。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开展查隐患、反“三违”活动,加强对输送有毒有害化学品设备、管道、车辆的检查和维护,严防冻裂泄漏引发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
3.依法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对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严格制定搬迁方案,尽快付诸实施。
4.加强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执行《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凡是不符合安全标准、未获得安全许可的项目,尚未建设的不得开工,在建的要坚决停止,已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
(五)消防安全
1.重点做好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网吧、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整治。
2.排查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存在的“三合一”、“多合一”重大火灾隐患。
3.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跟踪监管,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六)烟花爆竹安全
1.公安部门牵头,工商、质监、交通、安监、供销等部门加强配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2.安监部门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专项整治,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
3.公安、交通等部门和运输单位要严格春运期间的安全检查,严查“三品”,严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严禁乘客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