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 5
华南热带农业大学 4
海南师范大学 4
海南医学院 3
琼州学院 2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2
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
三亚卓达旅游职业学院 1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1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1
琼台师范高专科学校 1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1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
海南万和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1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 1
三、申报程序
1、各高校根据上述申报条件在校内进行初审,确定校级精品课程。
2、各高校根据分配名额于2007年5月31日前向我厅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课程申报表格采用2006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式,可从教育部主页(点击“高校教学”进入课程建设,在“全国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网页中点击“表格与标准”)下载。
3、申报材料一式七份,现场教学光盘1个。同时上交评审费,每门课程400元。
4、省教育厅于2007年6月初组织专家对各校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省级精品课程并推荐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
为充分利用已有优质精品课程资源、合理规划我省精品课程的学科专业分布结构,请各高校参照教育部制订的“2007-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分学科配额表”,做好精品课程申报工作。对与已入选课程相同或相近且入选数量已经较多的课程,将限制评审。学科配额表、课程分类体系及已入选课程可登录教育部主页http://www.moe.edu.cn/,点击“高校教学”,进入工作链接中的“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查询。
为加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力度,申报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不断更新上网内容,逐年增加上网的授课录像,在2至3年内实现全程授课录像上网。我厅将对省级精品课程上网内容更新及全程授课录像上网情况进行检查,未通过检查的课程所在高校将在下一年度限制申报。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品课程建设工作,为各级精品课程提供建设经费,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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