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全省15-49岁人口中,城市居民对艾滋病防治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75%以上,农村居民达到65%以上,流动人口达到70%以上;青少年学生达到85%以上;羁押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达到85%以上,高危人群达到85%以上。人口流量较大的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等公共场所70%以上设置艾滋病防治大型公益广告牌或宣传栏,候机(车、船)室60%以上放置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9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的培训,省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团的宣讲覆盖90%以上的县(市、区)。
2有效干预措施覆盖当地70%以上的主要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所有县(市、区)开展100%安全套使用推广工作,各类高危人群的安全套使用率达到80%以上,性病年发病增长率低于10%。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达500人以上的县(市、区)建立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为40%以上符合条件的吸食阿片类毒品(主要指海洛因)成瘾者提供药物维持治疗。开展清洁针具交换试点地区为30%以上的静脉注射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静脉注射吸毒人群共用注射器的比例控制在30%以下。
3临床用血98%以上来自无偿献血。建立和实施采供血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输血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上岗人员全部接受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
4每个县(市、区)建立2-3个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为自愿接受咨询检测的人员提供免费的艾滋病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从事艾滋病防治的专业人员和检测人员100%接受过自愿咨询检测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建成艾滋病综合监测体系和重点市(州)的艾滋病确证实验室网络;建立分布合理的性病监测网络。
5免费为所有符合治疗条件的艾滋病病人提供抗病毒治疗或中医治疗;为80%以上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减免相应的机会性感染治疗药品费。
6全面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孕妇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率达90%以上,对所有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孕产妇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提供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人员80%以上接受过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知识和技能培训。
7为所有艾滋孤儿、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子女免费提供九年义务教育;符合高中和普通高校入学条件的,实行跟踪救助。进一步完善以乡村、社区和家庭为主的艾滋病综合关怀机制,规范艾滋病防治“温馨家园”建设,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家庭及致孤人员的生活救助政策落实率达100%。
8各市、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均设置艾滋病防治专业科室,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城市社区和乡(镇)卫生服务人员80%以上、村医和卫生员50%以上接受过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
到2010年底,实现以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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