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日)废止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6]11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湖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
(2006-2010年)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艾滋病防治策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加强疫情监测,不断强化防治措施,积极推行行为干预,全面实施“四免一关怀”等救助政策,逐步健全完善防治工作体系,初步遏制了艾滋病的流行与蔓延。但是,我省艾滋病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经注射吸毒、性传播和母婴传播问题不容忽视,群众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不高,恐惧与歧视艾滋病的现象依然存在。为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蔓延,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
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457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国办发〔2006〕1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湖北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三)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评估。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五)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
二、总体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预防、控制和治疗措施,推进以社区为基础的艾滋病综合关怀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蔓延,努力减少艾滋病对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危害。
(二)工作指标
到2007年底实现以下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