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大力度,提升水平,不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一是积极策应省委省政府把江西建成“万商西进桥头堡”战略,加大职业培训力度,落实已经部署的新技师培养计划、技能再就业计划、能力促创业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五个专项计划,深化“四大工程”的建设内涵,切实发挥培训促进就业的作用。要重点突破省内工业园区技术岗位对接问题,实行“富余劳动力”+“订单式培训”+“企业(工业园区)用工需求”的模式,搞好工业园区劳动力的培训。二是围绕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着力实施“金蓝领”培训工程,充分利用现有机构和设施,大力发展公共培训机构和公共实训基地,积极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高技能人才带头制度,健全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和优秀技能人才表彰制度,力争到2010年全省建立4~6个公共实训中心,其中省本级重点建设一个综合实训中心,全省高级技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5%以上,2007城镇职业培训40万人,培养新技师9000人。三是抓好全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把扩大就业和职业培训结合起来,为职业培训提高优质、高效的供求信息服务,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4.落实政策,强化责任,继续努力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的历史遗留问题。一是继续做好政策的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政策培训,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和网络等多种途径将就业政策宣传到政策受众群体,做到信息畅通,家喻户晓,不留盲区。二是认真落实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就业服务补贴、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安置富余人员等优惠政策,切实加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政策扶持力度,并分别不同情况,认真操作好享受三年优惠政策到期人员的就业扶持问题,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努力实现享受政策到期人员就业扶持的平稳过渡。认真组织实施好列入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职工的“就业新起点计划”。继续将落实企业促进就业政策作为工作重点,重点落实小额贷款、社保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岗位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政策,上述四项补贴标准要逐步调整到补助总额的60%以上。三是完善再就业援助制度,以进一步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为抓手,着力帮助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使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就业。各级劳动保障、民政、工商、卫生等部门和宣传、总工会、妇联、共青团等方面,要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再就业援助活动,将就业政策和服务指导及时送到就业困难人员的手中。四是建立失业保险与就业联动机制,加强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征缴、发放和基金管理,选择1~2个设区市开展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试点,继续探索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切实处理好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并轨”遗留问题,组织实施国有企业“4050”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保援助。五是建立就业资金及时拨付、合理使用和严格管理的新机制,有效监控,严格考核,做到“五个结合”,即资金使用与就业目标任务计划相结合,资金使用与绩效评估相结合,资金拨付使用与工作激励相结合,工作推动与资金捆绑使用相结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保障资金安全运行相结合。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各市、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将组织有关方面和有关部门建立专查和抽查监督制度,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和资金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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