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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和2007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和2007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7〕13号 2007年1月24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和2007年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和2007年工作安排

  一、2006年就业再就业工作基本情况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全民创业、富民兴赣、构建和谐平安江西和“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以贯彻国发〔2005〕36号文件,实施新的就业政策为契机,不断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规模,充分激发社会创业潜能,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开展就业再就业援助,切实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有效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水平,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做好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就业工作,各项工作达到预定目标。全省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4.5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5.9%,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3.3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29.4%,困难群体再就业4.1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36.7%,城镇登记失业率3.64%,控制在年计划4.5%以内,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具体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
  1.促进就业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围绕贯彻落实国发〔2005〕36号文件和赣府发〔2005〕21号文件,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出台了8个配套文件,并指导督促各设区市制定了贯彻意见和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了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的要求,省政府制定下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6〕25号),各有关部门研究实施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具体政策措施;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全省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赣教就字〔2006〕4号),为指导和服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提供了政策支持,全省初步形成了部门社会联动,共同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政策体系框架。
  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的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加大了宣传力度和工作指导。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从10月下旬至12月中旬,开展了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督查活动,省监察厅和省总工会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和下岗失业人员实际生活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省统计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两次城镇劳动力抽样调查,省财政厅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就业再就业的资金投入,去年省本级预算安排1.8亿元,为新一轮就业政策的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相互协调,为全省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全面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06年全省新发《再就业优惠证》116605个,累计发放达818782个,新发各类企业《认定证明》535个,累计3077个,吸纳下岗失业人员20182人,累计吸纳下岗失业人员126146人。全省社会保险补贴2.4亿元,涉及下岗失业人员14万人;职业介绍补贴84.3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5.4%;职业培训补贴36.6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1.7%,创业培训2.18万人,完成年计划的109%。去年全省国税部门共为8719户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减免企业所得税3115.5万元,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免征增值税1.12亿元;地税部门共减免相关税、费3.49亿元,共为68754人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了有效服务;工商部门为15819人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核发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免收各类规费共计7964.02万元,为1287名申办个体工商户的高校毕业生减免收费118.06万元;卫生部门严格落实六项费用减免,共计免收费用544.5万元,享受减免的达101953人次,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普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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