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社区消防建设还有不少差距。在组织建设上,对照省政府消防建设三年规划提出的到2006年80%的社区建立义务消防站,80%的符合条件的社区建立志愿者消防站的规定,各地差距比较大,有相当一部分社区没有建立义务消防站。有的县城关镇有8个社区居委会,只有2个建立了义务消防站,仅占总数的25%。在制度建设上,有不少社区消防制度建设不够健全,消防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在消防宣传上,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不够强,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被动安排活动多,结合火灾特点、重要防火时期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少,社区居民被动接受宣传教育多,主动参与活动少。
(三)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不够落实。省政府消防建设三年规划规定:小城镇(含城关镇)在2003年后修编总体规划时必须包括消防规划的内容;凡上报的小城镇总体规划,缺少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达不到要求的,各级政府不予批准。但从这次检查情况看,全省尚有303个镇没有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占建制镇总数的39.2%。在已经编制完成的消防规划中,相当一部分质量不高,内容不具体,指导性和操作性不强。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城市社区和小城镇消防建设工作。各地要把城市社区和小城镇消防建设工作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列入创建平安社区工程和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实行同步规划,整体推进。要加强社区和小城镇消防建设经费投入,着力抓好消防规划、水源、道路、装备和队伍等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和相关配套措施。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指导。
(二)切实抓好城镇消防建设三年规划的落实。各地要继续深入抓好实施消防建设三年规划的扫尾工作,认真对照《江西省城市社区和小城镇消防建设三年规划》目标、任务、要求和建设标准,积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解决好落实消防建设三年规划“欠账”问题,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镇消防建设的新举措。各地要认真总结城市社区和小城镇消防建设工作经验,积极学习借鉴各地成功做法,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不断提高城镇消防建设水平。要立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及构建社会火灾防控体系的要求,及时制定和不断完善城镇消防建设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和小城镇消防建设工作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