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7〕14号 2007年2月16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治艾滋病工作的有关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疫情监测,积极推行行为干预措施,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等政策,形成了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工作机制,初步遏制了艾滋病流行和蔓延的势头。但是,艾滋病防治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巩固成效,进一步推动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特制定《江西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三)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综合评估。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五)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加强监督。
  二、目标和工作指标
  (一)总目标。
  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控制和治疗措施,减少艾滋病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庭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危害。到2010年,把我省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3万人以内。
  (二)具体目标和工作指标。
  到2007年底实现以下目标:省政府办公厅文件
  1各设区市以及艾滋病和性病疫情严重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独立的艾滋病和性病预防控制科室,其它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根据当地艾滋病性病流行状况,装备必要的工作设备。
  2建成覆盖县级以上的艾滋病监测体系和分布合理的性病监测网络。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2-3个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开展免费艾滋病初筛检测和咨询服务。全省80%的县建立艾滋病监测哨点。全省建立6个性病监测点。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