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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区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全面贯彻《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GB/T19575-2004),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改造、规范和升级。通过实施标准化,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改善经营环境、改造经营设施,加强质量检测,保障农产品流通安全;促进农产品经营者采用拍卖、电子商务等新型交易方式,充分发挥流通对农业生产的带动作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改善交易环境,保障农产品流通顺畅,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五)加快农资商品市场网络建设。
  加快建立农资物流配送体系的步伐,积极发展农资商品连锁经营,支持有实力的农资企业开办农资商品配送中心和农资连锁超市,加强农资批发市场建设,提升改造现有农资批发市场,降低农资商品的商业成本,减少农民的农业生产支出。
  (六)培育和发展农村新型流通合作组织。
  在我区农产品主要产区和流通集散地,鼓励壮大农产品专业购销合作组织和农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完善农产品流通中介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推动农产品产销市场化进程。
  四、加强市场运行监测,确保流通食品安全
  (一)建立健全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制订当地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加强服务体系的运作管理。加强监测设施、设备建设,加快与全国流通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的对接,完善市场运行监测制度,切实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支持当地流通领域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维护。
  (二)加强食品安全和做好“三绿工程”工作。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制度,提升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企业卫生管理水平,支持“三绿工程”(提倡绿色消费、培养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建设。加强和完善生产、加工、流通环节中食品、肉类和酒类的检验检测及无害化处理的软硬件建设,所需费用按规定应由财政部门承担的,相应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五、建立调控和应急机制,确保全区市场稳定有序建立自治区生猪和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和应急调控机制及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保障组织应急物资供应,保证市场平稳运行,增强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建立地方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制度和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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