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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一五”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三、存在的问题
  总之,“十五”期间山西城市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有了一定规模,集中处理率有所提高。然而由于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大幅度上升,加上历史欠账较多,山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仍不适应城市发展对垃圾处理的需要,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有:
  (一)运力不足,就近清运,垃圾“围城”现象十分严重
  环卫资金短缺,垃圾清运能力不足是山西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调查资料表明:2004年,全省日产垃圾约1.38万吨,年产垃圾约507万吨。然而,2004年山西省拥有城市环卫专用车辆仅2303台,且大多以农用车为主,车况极差,迫切需要更新。全省环卫从业人数仅25009人,面对如此巨大的垃圾清运需求,清运能力不足是显而易见的。在大多数县城,清运的垃圾属就近露天堆放,或被堆放在城市附近的临时垃圾堆放场,或随意堆放在河沿、池塘及城乡结合部,很少能到达远离城市的指定的垃圾堆放场。垃圾随处堆放造成污染点多,严重损害城市形象;且大风来时,轻质垃圾随风飘散,一方面易使病菌传播,直接危害居民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也不符合卫生和环保的要求,干扰城市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二)垃圾处理以简易填埋为主,且处理能力地区差异大
  目前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以简易填埋为主,包括自然填沟和填坑等方式。填埋法之所以广泛运用,与山西环卫资金短缺、垃圾处理技术低下的现实状况相适应。但也随之产生了一系列问题:首先,建立垃圾填埋场要占用大片的土地,与城市建设争地。其次,填埋法还导致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低、资源回收困难。第三,如果处理不当,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土壤、河流、地下水、大气等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潜在的危害。
  更严重的是,就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而言,即使是简易填埋,也难以做到100%。以2004年为例,山西省城市垃圾总产量为506.92万吨,垃圾处理量仅为 314.09万吨,处理率只有62%,仍有192.83万吨城市垃圾未经处理。此外,2004年山西22个城市垃圾处理量为228.3万吨,处理率较高,达71%;黄河流域56个县城垃圾处理量为56.3万吨,处理率仅46%;海河流域30个县城垃圾处理量为29.5万吨,处理率只有 48%。很明显,山西省城市垃圾处理能力地区差异大,22个城市环卫状况稍好,而山西各县城的环卫状况令人担忧。
  (三)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极低、无害化处理形式单一
  山西绝大部分城市的垃圾填埋场都是简易型的,不符合国家垃圾填埋场建设标准,难以达到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要求,无害化处理率极低。山西现有垃圾填埋场中80%以上没有任何防渗措施;90%以上没有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已对周围地下水体、地表水体、土壤等造成严重污染。无害化处理率极低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历史原因,上世纪90年代以前建设的垃圾处理设施部分已经达到或即将超过其使用年限;二是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标准和污染控制标准制定滞后,现行的污染控制标准是2001年制(修)订的,致使大部分垃圾处理设施缺少应有的污染防治措施,难以达到真正无害化处理的要求,以往统计的无害化数据并没有真正达到无害化的标准。此外,由于缺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关键技术、设备和材料以及在资金投入方面的不足,山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形式单一、无害化处理设施严重短缺。“十五”期间投资建成的垃圾处理场大多以卫生填埋为主,较少用到焚烧、堆肥等处理方式。
  (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难以落实
  为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2002年,原国家计委、建设部会同国家环保总局印发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山西省以晋政办发[2003]5号文出台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然而,截止到2005年7月,山西省只有太原、大同、朔州、忻州、阳泉和吕梁六个地级市开征了生活垃圾处理费,每户每月缴纳3.5元到5元不等的垃圾处理费;长治、运城、晋城、晋中与临汾五个地级市正在协调市物价局召开价格听证会或等待物价局批准开征方案;其余县级市或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也还没有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困难,严重限制了山西各级政府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投资的能力。
  (五)城市生活垃圾产业化发展缓慢
  山西环卫体制改革相对滞后,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环节从行政管理逐步走向市场化经营的进程步履维艰。正在建设及投入使用的垃圾处理厂,大都由政府管理和经营,难以发挥市场机制的能动作用,运行成本往往高于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大部分城市环卫部门既是垃圾处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又是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作业的服务部门,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垃圾处理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竞争性建设运营格局还没有形成,产业化发展进程缓慢。

第四章 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十一五”期间,随着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山西城市人口大幅度增加、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垃圾产生量必将持续稳定增长,山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所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
  一、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方法概述
  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条件下的人口数量和居民生活状况是影响垃圾产生量最为关键的因素。因此,首先需要掌握“十一五”期间山西城市人口的增长变化情况,其次确定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系数,在此基础上对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进行简单预测。
  (一)人口预测说明
  此次专项规划涉及全省22市、85个县、3个区。其中22个设市城市,风景区2010年人口规模参照《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所确定的人口规模。其余各县城 2010年人口规模参照近3年编制、并经评审通过的县城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人口规模,经适当调整后采用。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1.《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中的离石市(县级市)已经改为吕梁市(地级市),城市发展条件发生变化,总体规划已经重新编制。故此2010年城市人口采用总体规划中的数据。
  2.太原市、古交市近几年发展速度较快,2004年城市非农业人口已经接近2010年规划人口,显然《山西省城镇体系规划》所确定的人口规模已经不能适应发展需要。古交市总体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并通过评审,新一轮的太原市总体规划正在编制。根据最新的研究成果,2010年太原市规划人口为290万人。本次专项规划太原市和古交市2010年规划人口采用总体规划数据。
  (二)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系数的确定
  城市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受城市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水平、生活习惯和城市居民燃料结构等多种因素影响。根据《全国城市建设统计年报》的统计资料表明:全国的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2003年的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分别为1.08、1.32、 1.45Kg,平均为1.2Kg。山西省属中部地区,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十一五”期间,随着山西省城市化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居民燃料结构将大为改善,到2010年,双气率在。大、中、小城市将会分别达到90%、80%和70%以上,所以本规划预测2010年山西省的城市人均生活垃圾日产量在0.95Kg~1.2Kg之间,每个城市根据其区域条件有所不同调整取值。
  二、“十一五”期间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根据山西省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趋势、城市建设发展速度与人口增长速度,测算得出,“十一五”期间山西省垃圾产生量每年大约以2.6%的速度增长。到 2010年,山西省城市面积总和为1424.59平方公里,占到全省总面积的0.91%。城市总人口将达到1509.8万人,占到规划期全省总人口的44%。到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616.5万吨,日产生量将达到 1.69万吨,人均年产生垃圾408kg,人均日产生垃圾 1.12kg。我省规划期内须新增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模总数为17469吨/日。山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所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
  (一)2010年山西省22个城市垃圾产生量预测
  据测算:到2010年,山西省11个地级市和11个县级市建成区面积总和为814.3平方公里,共拥有城市人口956万人,垃圾年产量将达到381.46万吨,日产生量将达到1.05万吨,人均年产生垃圾399kg,人均日产生垃圾1.09kg。如果到2010年22个城市全部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垃圾设施服务全部人口,规划期内须新增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模总数为9945吨/日,见表4- 2-1。
  表4-2-1
  2010年山西省22个城市垃圾产生量及处理设施建设规模预测


┌───────┬──────┬──────┬───────┬───────┬───────┐
│       │ 建成区面积│ 城市总人口│ 垃圾设施服务│  垃圾产量 │规划期新增建设│
│ 重点城市名称│      │      │       │       │       │
│       │ (平方公里)│  (万人) │  人口(万人)│  (万吨/年)│ 规模(吨/日) │
├───────┼──────┼──────┼───────┼───────┼───────┤
│  *太原市  │  232   │  290   │  290    │  100.6  │  1800   │
├───────┼──────┼──────┼───────┼───────┼───────┤
│  古交市  │  15.3  │  17   │  17    │  7.48   │  250    │
├───────┼──────┼──────┼───────┼───────┼───────┤
│  *大同市  │  102.6 │  114   │  114    │  52.44  │  1500   │
├───────┼──────┼──────┼───────┼───────┼───────┤
│  *朔州市  │  27.9  │  31   │  31    │  12.46  │  350    │
├───────┼──────┼──────┼───────┼───────┼───────┤
│  *忻州市  │  22.5  │  31.5  │  31.5   │  12.66  │  400    │
├───────┼──────┼──────┼───────┼───────┼───────┤
│  原平市  │  15.3  │  17   │  17    │  6.95   │  250    │
├───────┼──────┼──────┼───────┼───────┼───────┤
│  *阳泉市  │  58.5  │  77.5  │  77.5   │  31.15  │  600    │
├───────┼──────┼──────┼───────┼───────┼───────┤
│  *吕粱市  │  20.7  │  23   │  23    │  9.25   │  250    │
├───────┼──────┼──────┼───────┼───────┼───────┤
│  汾阳市  │  9.9  │  11   │  11    │  5.06   │  160    │
├───────┼──────┼──────┼───────┼───────┼───────┤
│  孝义市  │  18   │  20   │  20    │  8.18   │  250    │
├───────┼──────┼──────┼───────┼───────┼───────┤
│  *晋中市  │  31.5  │  35   │  35    │  14.07  │  540    │
├───────┼──────┼──────┼───────┼───────┼───────┤
│  介休市  │  19.8  │  22   │  22    │  8.99   │  250    │
├───────┼──────┼──────┼───────┼───────┼───────┤
│  *长治市  │  59.4  │  66   │  66    │  26.53  │  600    │
├───────┼──────┼──────┼───────┼───────┼───────┤
│  潞城市  │  11.7  │  13   │  13    │  5.31   │  150    │
├───────┼──────┼──────┼───────┼───────┼───────┤
│  *临汾市  │  36   │  40   │  40    │  18.4   │  600    │
├───────┼──────┼──────┼───────┼───────┼───────┤
│  侯马市  │  20.7  │  23   │  23    │  9.4   │  320    │
├───────┼──────┼──────┼───────┼───────┼───────┤
│  霍州市  │  14.4  │  16   │  16    │  6.54   │  180    │
├───────┼──────┼──────┼───────┼───────┼───────┤
│  *晋城市  │  33.3  │  37   │  37    │  14.87  │  500    │
├───────┼──────┼──────┼───────┼───────┼───────┤
│  高平市  │  10.8  │  12   │  12    │  4.91   │  150    │
├───────┼──────┼──────┼───────┼───────┼───────┤
│  *运城市  │  29.7  │  33   │  33    │  15.18  │  510    │
├───────┼──────┼──────┼───────┼───────┼───────┤
│  永济市  │  11.7  │  13   │  13    │  5.31   │  160    │
├───────┼──────┼──────┼───────┼───────┼───────┤
│  河津市  │  12.6  │  14   │  14    │  5.72   │  175    │
├───────┼──────┼──────┼───────┼───────┼───────┤
│  总计   │  814.3 │  956   │  956    │  381.46  │  9945   │
└───────┴──────┴──────┴───────┴───────┴───────┘

  图中*表示地级城市
  (二)2010年山西省黄河流域56个县城垃圾产生量预测
  据测算:到2010年,山西省黄河流域56个县(区)建成区面积总和为394.47平方公里,共拥有城市人口357.6万人,垃圾年产量将达到152.32万吨,日产生量将达到0.417万吨,人均年产生垃圾426kg,人均日产生垃圾1.17kg。如果到2010年56个县城全部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垃圾设施服务全部人口,规划期内须新增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模总数为4807吨/日,见表4-2-2。
  表4-2-2
  2010年山西省黄河流域县城垃圾产生量及处理设施建设规模预测


┌────────┬──────┬──────┬───────┬───────┬────────┐
│        │ 建成区面积│ 城市总人口│ 垃圾设施服务│  垃圾产量 │规划期新增建设 │
│ 黄河流域县城 │      │      │       │       │        │
│        │ (平方公里)│  (万人) │  人口(万人)│  (万吨/年)│  规模(吨/日)│
├────────┼──────┼──────┼───────┼───────┼────────┤
│  阳曲县   │  5.5  │  5    │  5     │  2.1   │  65     │
├────────┼──────┼──────┼───────┼───────┼────────┤
│  岢岚县   │  3.3  │  3    │  3     │  1.26   │  40     │
├────────┼──────┼──────┼───────┼───────┼────────┤
│  五寨县   │  5.5  │  5    │  5     │  2.1   │  65     │
├────────┼──────┼──────┼───────┼───────┼────────┤
│   河曲县   │  4.62  │  4.2  │  4.2   │  1.76   │  60     │
├────────┼──────┼──────┼───────┼───────┼────────┤
│   偏关县   │  4.29  │  3.9  │  3.9   │  1.64   │  50     │
├────────┼──────┼──────┼───────┼───────┼────────┤
│   保德县   │  4.4  │  4    │  4     │  1.68   │  50     │
├────────┼──────┼──────┼───────┼───────┼────────┤
│  柳林县   │  16.5  │  15   │  15    │  6.3   │  170     │
├────────┼──────┼──────┼───────┼───────┼────────┤
│  临县    │  9.9  │  9    │  9     │  3.78   │  100     │
├────────┼──────┼──────┼───────┼───────┼────────┤
│  兴县    │  8.58  │  7.8  │  7.8   │  3.27   │  90     │
├────────┼──────┼──────┼───────┼───────┼────────┤
│  吉县    │  3.19  │  2.9  │  2.9   │  1.28   │  40     │
├────────┼──────┼──────┼───────┼───────┼────────┤
│ 风陵渡开发区 │  9.9  │  9    │  9     │  3.78   │  100     │
├────────┼──────┼──────┼───────┼───────┼────────┤
│  灵石县   │  7.15  │  6.5  │  6.5   │  2.88   │  80     │
├────────┼──────┼──────┼───────┼───────┼────────┤
│  平遥县   │  13.2  │  12   │  12    │  5.04   │  260     │
├────────┼──────┼──────┼───────┼───────┼────────┤
│  寿阳县   │  6.6  │  6    │  6     │  2.52   │  75     │
├────────┼──────┼──────┼───────┼───────┼────────┤
│  太谷县   │  11   │  10   │  10    │  4.6   │  170     │
├────────┼──────┼──────┼───────┼───────┼────────┤
│  祁县    │  11   │  10   │  10    │  4.2   │  120     │
├────────┼──────┼──────┼───────┼───────┼────────┤
│  汾西县   │  4.95  │  4.5  │  4.5   │  1.89   │  65     │
├────────┼──────┼──────┼───────┼───────┼────────┤
│  曲沃县   │  7.7  │  7    │  7     │  3.3   │  120     │
├────────┼──────┼──────┼───────┼───────┼────────┤
│  襄汾县   │  11   │  10   │  10    │  4.2   │  120     │
├────────┼──────┼──────┼───────┼───────┼────────┤
│  洪洞县   │  13.2  │  12   │  12    │  5.04   │  210     │
├────────┼──────┼──────┼───────┼───────┼────────┤
│  稷山县   │  6.82  │  6.2  │  6.2   │  2.6   │  85     │
├────────┼──────┼──────┼───────┼───────┼────────┤
│  新绛县   │  10.45 │  9.5  │  9.5   │  3.99   │  110     │
├────────┼──────┼──────┼───────┼───────┼────────┤
│  万荣县   │  4.18  │  3.8  │  3.8   │  1.6   │  50     │
├────────┼──────┼──────┼───────┼───────┼────────┤
│  夏县    │  5.83  │  5.3  │  5.3   │  2.23   │  60     │
├────────┼──────┼──────┼───────┼───────┼────────┤
│  隰县    │  6.16  │  5.6  │  5.6   │  2.35   │  70     │
├────────┼──────┼──────┼───────┼───────┼────────┤
│  蒲县    │  3.08  │  2.8  │  2.8   │  1.18   │  40     │
├────────┼──────┼──────┼───────┼───────┼────────┤
│  乡宁县   │  6.6  │  6    │  6     │  2.52   │  70     │
├────────┼──────┼──────┼───────┼───────┼────────┤
│  古县    │  2.53  │  2.3  │  2.3   │  1.22   │  40     │
├────────┼──────┼──────┼───────┼───────┼────────┤
│  翼城县   │  9.9  │  9    │  9     │  4.14   │  1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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