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
协办单位: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72.推动医疗付费制度改革试点。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73.推出二级以上医院部分检查结果互认等方便群众就医的新举措。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74.继续推进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传染病救治和医疗急救网络,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完善两个中西医结合传染病临床基地的建设,加强中西医防治传染病的科普宣传,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卫生局金大鹏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75.制定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提高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加大对财力薄弱区县义务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推动城区义务教育免杂费工作。
牵头领导:赵凤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刘利民、市财政局吴世雄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76.优化城乡中小学空间布局,加快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
牵头领导:赵凤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刘利民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77.推进中小学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城乡教师交流长效机制,促进优质教师资源合理流动。
牵头领导:赵凤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刘利民
协办单位:市人事局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78.完善具体措施,依法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牵头领导:赵凤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刘利民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79.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提高中小学生身体素质。
牵头领导:赵凤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刘利民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80.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试行双证书制度,抓好实训基地建设,建立资助体系,降低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推进农村职业教育、职工岗位培训和成人教育发展。
牵头领导:赵凤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刘利民、市劳动保障局张欣庆、市财政局吴世雄、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81.落实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引导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牵头领导:赵凤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教委刘利民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82.加快社区和农村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化局降巩民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83.实施露天剧场建设办法,开展“体验中国”文化广场活动,培育“朝阳流行音乐周”等特色区县文化活动品牌,办好农民艺术节。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化局降巩民、相关区县政府区县长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84.抓好北京国际音乐节和戏剧、舞蹈演出季等品牌活动,推出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剧目。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文化局降巩民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85.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对优秀近现代建筑进行保护,继续推进6片文保区试点工作。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规划委负责人、市文物局孔繁峙、市建委隋振江
协办单位:相关区政府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86.扩大有线电视数字化试点。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广播电视局孙向东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87.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出版工程”等重点项目,举办好第36届世界期刊大会等重大活动。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新闻出版局冯俊科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88.加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全市行政村健身设施配建率达到90%,促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牵头领导:赵凤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体育局孙康林
协办单位:市教委、市规划委、各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89.开展体育文化系列活动,办好北京市第六届全民健身体育节、“迎奥运”和谐社区杯乒乓球赛以及世界跆拳道锦标赛、中国网球公开赛等重大国际体育赛事。
牵头领导:赵凤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体育局孙康林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90.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维护居民的共同利益,深入推进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赵义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91.完善物业管理法规,健全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指导体系,强化属地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妥善处理物业纠纷。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建委隋振江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法制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各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92.加快区县、街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相关管理机构建设,设立社区(村)管理站,搭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信息平台。
牵头领导:吉林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首都综治办李万钧、市编办黄强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信息办、市政府法制办、 市民政局、市农委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93.积极探索调控人口规模的有效途径。
牵头领导:孙安民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计生委邓行舟、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194.落实《
北京市信访条例》,推动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设,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