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资委熊大新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营业管理部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57.促进信息服务业加快发展。
牵头领导:赵凤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信息办朱炎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58.促进商务服务业加快发展。
牵头领导:陆昊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商务局卢彦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59.加大市场组织创新力度,吸引和培育具有国际水准的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等中介服务企业,鼓励和扶持经纪公司、经纪人队伍发展。
牵头领导:翟鸿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商局张志宽、市财政局吴世雄、市司法局吴玉华、市文化局降巩民、市商务局卢彦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60.建设奥运旅游大道,扶持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开发旅游演出和旅游商品。
牵头领导:丁向阳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旅游局杜江
协办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文化局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61.加快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技术产业发展。
牵头领导:翟鸿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市科委马林、中关村管委会戴卫、市工业促进局李平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62.支持重大精密技术装备制造项目引进和自主研发,继续推进首钢冷轧、中芯国际增资扩产、康宁玻璃基板生产线等项目。
牵头领导:陆昊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业促进局李平、市科委马林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63.落实北京名牌产品建设有关措施,在技改项目、研发投入和升级改造方面给予定向支持。
牵头领导:陆昊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业促进局李平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64.加快建设服务绿色通道,加强对中央企事业单位联络服务工作。
牵头领导:市政府秘书长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厅黎晓宏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65.落实区县功能定位,研究不同功能区域产业发展政策,继续加大对山区、南城的支持力度,统筹推进各功能区的协调发展。
牵头领导:翟鸿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66.加快国家工程技术创新基地、软件产业基地、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继续实施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工程。支持中关村产业联盟的发展,促进中关村创新集群的形成和发展。
牵头领导:赵凤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中关村管委会戴卫、市科委马林、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张伯旭、昌平区政府关成华、大兴区政府林克庆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67.加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和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领导:赵凤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张伯旭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规划委、市市政管委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68.加快金融街、商务中心区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发展配套服务产业。
牵头领导:翟鸿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市商务局卢彦
协办单位: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69.促进临空经济区、奥林匹克中心区内部资源整合。
牵头领导:陆昊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顺义区政府张延昆、朝阳区政府程连元
协办单位:市商务局卢彦、市规划委负责人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70.高度重视高端产业功能区的管理体制创新,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积极引入高端企业和高级人才,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促进高端产业功能区健康发展。
牵头领导:翟鸿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市工业促进局李平、市人事局辛铁樑
协办单位:市编办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71.坚决退出高耗能、高污染产业,重点抓好首钢压产和焦化厂、化工二厂、有机化工厂的搬迁工作,继续清理整顿煤矿和“五小”企业,关闭80个固体矿山,加大产业转型扶持力度。
牵头领导:陆昊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工业促进局李平、市国资委熊大新、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周毓秋、市国土局安家盛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72.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支持石化、建材、电力等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削减废弃物的产生量。
牵头领导:翟鸿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市环保局史捍民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73.加强能源统计、分类计量,加快能耗信息监测平台建设,完善分区域、分行业、重点企业节能降耗的监督考核体系。
牵头领导:翟鸿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市统计局崔述强、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潘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郭浚清、市工业促进局李平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74.继续做好大型公建节能。新建民用建筑达到节能设计标准,其中新建居住建筑达到节能65%的设计标准。推进既有非节能建筑的改造。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市建委隋振江、市规划委负责人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75.继续推广绿色照明工程,实施部分医院、敬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事业机构绿色照明工程,完成54家政府机构计量改造,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
牵头领导:翟鸿祥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
协办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76.强化计划用水定额管理,对平原区农业用水试行征收水资源费,建设雨水收集设施300处,利用再生水4.8亿吨。
牵头领导:牛有成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水务局焦志忠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期限:2007年11月底前
77.推进实施产业项目用地标准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牵头领导:陈刚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国土局安家盛、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市规划委负责人、市工业促进局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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