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事部门要对本地区的毕业生情况进行摸底调查,针对性地提出2007年工作计划,分解任务,督促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共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制定出台本地区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不断加强与当地组织、教育、劳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为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大中专院校要继续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增强就业工作意识,加强就业指导队伍建设,按照教育部“两个不低于”和“三个到位”的要求,千方百计地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要积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广泛搜集就业信息,满腔热情地做好就业指导和服务,努力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二、精心组织毕业生招聘会,进一步强化管理,确保安全
各设区市人事局、大中专院校要多渠道、多形式地举办各类毕业生招聘会,为促进2007年毕业生就业搭建“双向选择”平台,努力使供求信息及时对接。要积极引导各级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等服务。要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监管工作,不断规范“双向选择”行为。举办大中专毕业生招聘会须经过当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严禁举办以营利为目的毕业生招聘活动。要坚决查处取缔各类非法或违规人才中介机构,切实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各设区市人事局、大中专院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稳定意识,对批准举办的各类招聘会,一要以中小型规模为主,不宜举办大规模的招聘活动;二要制定安全预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挤踏、火灾等安全事故;三要专门成立突发性事件应急小组,明确责任人,发现问题要及时妥善地予以处置。校园招聘会的第一责任人为学校党政一把手,社会上各类招聘会的第一责任人为主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对于因监管不力或工作疏忽,造成毕业生供需招聘会发生事故的,将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掌握动态,维护稳定
各设区市人事局、大中专院校要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大局出发,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密切关注和全面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制定必要的工作预案,及时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要建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动态信息报告制度,积极报送工作情况,反映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动态。要及时发现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潜在的隐患,对于因就业引起的苗头性、倾向性的毕业生思想问题和突发性事故(涉及师生人身安全,影响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等重大突发性事件),及时报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和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并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凡发现有重要信息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的,将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