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科条字[2006]159号)
有关单位:
湖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规划纲要,也是贯彻落实我省“科技兴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我省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整体创新水平和科技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加强我省科学技术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研手段,改善科研环境,充分发挥科技资源效益,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湖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湖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
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和《湖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为促进科技资源有效整合,实现开放和共享,保障“湖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以下简称条件平台)的持续、规范、有序、高效运行,提高科技手段,改善科研环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条件平台建设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突出重点,促进创新。为建设创新型湖南提供科技基础条件支撑,充分发挥科技工作在中部崛起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条 条件平台建设与管理的主要任务:
(1)结合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进行总体规划和合理布局;
(2)根据“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加强顶层设计,着重解决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增强科技服务能力的关键问题;
(3)构建和完善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自然科技资源共享、产业(行业)共性技术公共服务、科技信息和科学数据共享、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农村科技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物质和信息保障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