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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07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二、开展“阳光政务”试点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为进一步推行“阳光政务”,今年市政府将在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三个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制度“阳光政务”试点工作。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三个部门开展试点工作,三个部门分别依照法定职权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的各项制度进行规范、细化,并于11月底前对社会公布。具体的工作内容、要求和时间安排,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另行下达的实施方案执行。

  三、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登记备案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129号),作为全市2007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具体任务。今后,各地区、各部门未经登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作为各地区、各部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依据,并形成制度。为提高行政机关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理解和认识,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对市级行政机关和县(市)区政府法制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培训。各地区、各部门在2007年度贯彻执行省政府129号令的情况,于2007年12月10日前上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对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贯彻执行省政府129号令的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四、认真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资料归档工作,全面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针对各地区、各部门前一阶段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上岗工作进展不平衡,执法人员资料档案收集不全的情况,2007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执法部门首先要认真落实《昆明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65号),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培训上岗制度。其次要对所属行政部门的执法人员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在掌握本地区、本部门执法人员情况基础上,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2007年5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在2007年6月底前建立起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资料库,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垂直管理的市级执法部门要在2007年9月底前建立本系统(包含县区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资料库,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具体的工作要求及执法人员资料备案格式文本,由法制办另行安排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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