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07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昆政办〔2007〕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昆明市2007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六日
昆明市2007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对我市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安排,经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现将2007年度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安排下达。下列依法行政工作任务纳入市委、市政府2007年度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级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当中,年终一并进行考核。
一、进一步完善执法职权、职责细化分解工作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也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为保证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实施行政管理,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去年进行执法职权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省、市自2006年3月至2007年3月颁布实施、修定和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对照去年已梳理出的本部门所有的行政执法事项查遗补漏,将行政执法事项及其责任分解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细化分解的行政执法职责经逐项进行核对、审查,确认无误后,应当报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职责细化分解材料于2007年5月底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由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共同审查报经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7月30日以前在昆明市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站上对外公布。各县(市)区政府所属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职责细化分解材料,按各县(市)区政府规定的时间上报。各县(市)区政府对所属执法部门上报的上述材料,应当在2007年8月30日以前完成审查以及对社会进行公告的工作,同时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工作的监督,并对各县(市)、区在梳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职责细化分解材料的具体格式,由市政府法制办另行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