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2010年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23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23日)宣布失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一五”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7]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十一五”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湖南省“十一五”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湖南,深化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劳动保障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主要成绩
(一)全面实现了"两个确保"
五年共筹集使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7.94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5.59亿元,确保了140多万名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104.8亿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征收340多亿元资金,为153万多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425.4亿元,全面实现了按时足额发放和规范的社会化发放。
(二)初步完善了劳动保障“六大体系”
1、市场导向的就业体系基本形成。“十五”时期是我省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的时期。至2005年底,全省从业人员达到3801.48万人,比2000年底净增了223.9万人,年均递增1.25%。农村劳务输出人数达到912.23万人,为2000年的1.66倍,年均增加72.8万人;2005年劳务总收入590亿元,是2000年的3.64倍。
2、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确立。“十五”期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22万人、154.26万人、503.35万人和382.67万人,工伤、生育保险于2004年启动,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8万人、250万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达到673.9亿元。
3、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体系基本完善。“十五”期间年均培训人数近100万人次,共培养各类毕业生15万人,就业率达98%。共有111万人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