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努力,整治工作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自2006年5月以来,梅溪口省控断面挥发酚浓度未出现超标;4个县控断面中,除田中断面2006年12月超标外,其余断面各期均达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闽清县尚未制定实施整治方案。由于缺乏全面、科学、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建陶业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闽清县的整治工作尚不系统,影响了工作的整体推进。
2.当地环境质量尚不容乐观。梅溪流域水质达标状况尚不稳定,据本次检查抽测,梅溪白樟下游潭口县控断面挥发酚超过功能区标准,超标4.9倍;另据闽清县常规监测,2006年12月,芝溪田中县控断面挥发酚超标6倍。大气环境质量有待改善,从现有的治理进展情况看,仅有3家企业废气达标排放,粉尘污染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
3.环境监管有待加强。一是相当部分建陶企业未落实环评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没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未批先建。二是不少企业未按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超标排放。在2006年4月的暗访抽测中,闽清县高登陶瓷制品有限公司挥发酚超标1000多倍;本次检查抽测中,闽清三如陶瓷制品有限公司和高登陶瓷制品有限公司粉尘均超标排放,分别超标4.4和20.7倍,并导致企业周边大气环境中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超标。三是县政府的决定执行不够有力。闽清县政府责令关闭11家小建陶企业,目前仅关闭了6家。
五、关于下阶段汀江、龙江、南平安丰沟、闽清建陶业污染的整治意见
(一)抓紧制定实施整治规划、计划。根据《
环境保护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内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龙岩市政府应抓紧制定实施“十一五”汀江流域水环境保护规划和2007年度整治计划,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南平市政府、福清市政府应在原有整治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实施2007年度整治计划,继续推进整治工作。闽清县政府应在近期抓紧出台建陶行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对2007年要完成的重点工作和承担单位提出明确的要求,尽快启动整治工作,同时抓紧组织相关部门、技术单位制定全面、科学的综合整治技术方案(或治理规划),经专家论证后,下发实施。同时,各地要继续落实责任制,定期组织督查,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二)加快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龙岩市、南平市、福清市政府要认真贯彻省政府有关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的政策,想方设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推进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继续加快城市污水网管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工业、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率。其中,福清市要针对污水处理厂接纳大量工业废水的情况,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和接入企业的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废水达到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南平市要尽快落实安丰沟下游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方案设计及设备选型工作,早日动工建设;进一步落实卫生责任制和环境保洁工作制度,巩固垃圾清理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