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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局关于龙岩汀江、福清龙江、南平安丰沟及闽清建陶污染整治工作检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局关于龙岩汀江、福清龙江、南平安丰沟及闽清建陶污染整治工作检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闽政办[2007]48号)


福州市、南平市、龙岩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龙岩汀江、福清龙江、南平安丰沟及闽清建陶污染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当地政府也加大了整治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2006年底,省环保局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分别对2006年度龙岩市汀江流域、福清市龙江流域、南平市安丰沟、闽清县建陶业污染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和现场监测。现将《省环保局关于龙岩汀江、福清龙江、南平安丰沟及闽清建陶污染整治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整治工作重要性。有关市县要进一步提高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认真对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力争让群众喝上干净、放心的水。要调整充实辖区内整治工作领导人员和具体工作机构,建立层层责任制,切实做到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以巩固和提高整治成果,扎实推进整治各项工作。

  二、明确整治目标任务。要结合县(市、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抓紧制定完善相关流域水环境整治规划、年度计划,落实好各项工作和建设项目的分阶段目标。要按照职责分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工作计划,将2007年的整治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位,切实做到早安排、早部署,使整治工作的实施有项目,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

  三、突出整治工作重点。要集中力量采取措施大力解决辖区内的环境难点问题。特别是要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现有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尚未依法拆除的污染和破坏水源的设施,要尽快予以拆除,包括对禁建区内的规模化养殖场。要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进程,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行清洁生产,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四、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要完善流域上、下游联动机制和部门协调机制,共同推动跨区域污染治理。对工业污染、养殖业污染,城镇污水垃圾污染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确保整治工作到位,抓出成效。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新闻监督的力量,引导更多的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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