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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全面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
(浙教电传[2007]41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体育局、团委,各高等学校:
  为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广泛开展,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于4月29日在北京举办大型“阳光体育运动”现场启动活动,现将活动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推动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是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一项战略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要按省里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工作。3月27日,浙江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正式启动,全省各地纷纷制订了相应的实施计划和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了相应的活动。各地要根据活动方案安排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分阶段开展具有当地特色的学生体育活动,确保阳光体育运动在各地各校全面、持续、有效开展。
  二、统一组织,做好节目收看和活动落实工作
  4月29日上午10:00至11:00,“全国阳光体育运动现场启动活动”在北京举行,中央领导同志将出席活动仪式,全国各地同时还将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集体锻炼一小时活动。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将现场直播启动活动,各地教育、体育、共青团等部门和高校都要认真组织人员收看,主要领导都要参加,同时要邀请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各地要及时通知当地学校组织师生统一收看、收听节目,并以学校为单位,因地制宜,在同期组织学生开展一小时具有学校各自特点的体育锻炼活动。
  三、认真总结,按时上报书面材料
  各地各校应按照我省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方案(见浙教办体〔2007〕18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分阶段分重点持续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在全省学生中掀起体育锻炼的热潮,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高。各地要对3月27日我省阳光体育运动活动全面启动以来,本阶段本地已经开展的有关活动情况加以小结,并将有关活动的计划、方案及相关总结材料于5月16日前分别报送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和团省委。
  请各地教育局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各级各类学校,并认真按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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