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和谐劳动关系“金秋行动”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6〕833号)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维稳及综治办、建设局、总工会:
今年十月,既有我国的盛大节日国庆节,又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中秋节,同时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也将在此期间隆重召开。根据省委、省政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会议精神,为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市决定于今年9月25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市开展以和谐劳动关系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保障维权“金秋行动”。现将《广州市和谐劳动关系“金秋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制订本地区的实施办法,加强互相配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把“金秋行动”扎扎实实开展起来,务求取得实效。
附件:广州市和谐劳动关系“金秋行动”工作方案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广州市和谐劳动关系“金秋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领导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定于今年9月25日至1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和谐劳动关系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保障维权“金秋行动”。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
劳动法》、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及《
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依法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营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氛围,保证“两节一会”期间的社会稳定。
二、主要任务
采取多种形式,向各类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用人单位工资支付(包括加班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执行劳动时间、非法使用童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认真排查劳动关系不和谐因素,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努力把劳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严厉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