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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五一节”期间及汛期前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五一节”期间及汛期前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今年“五一节”即将到来,我市也开始逐渐进入汛期,为保障邕江水环境安全,防止出现事故性排污或超标排污所导致的污染事故,各有关单位要有高度责任感,在今年汛期及“五一节”期间要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力度,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生产设备、生产管道、产污部位、存放危险品的地方进行检查,防止发生突发事故性排污,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二、加强对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维护,保证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外排废水的监控,增加人工检测频次,对发现外排废水超标排放的,要及时查找原因并进行整改。

  四、加强对COD在线监测监控装置的运行维护,保证COD在线监测监控装置正常运行。

  五、如实填写自动监控系统运行和维护记录、污染处理设施运行记录、人工监测数据记录,并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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